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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天津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3-07-2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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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西青施工[2023]071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院区增建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津发改批复(项目)〔2023〕**号、津卫规后函〔20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院 ,建设资金为 84183.13 万元,资金来源为 ******院自筹解决:84183.1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749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公司 ******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工程建设地点:******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
2.4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上述所有项目人员均须提供**年5、6、**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2)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16时00分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各单位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需写明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邮箱)、投标确认单及本单位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等,******公司 B 座313 室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马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号
邮政编码:300041 联系人:******邵一鸣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远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号
邮政编码:300074 联系人:******王永昌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院          受理负责人:邵一鸣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号

******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杨涛、周庆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中心四楼招标办
******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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