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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新城核心区消防站(设计)

发布时间:2020-12-0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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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二 )

工程名称

集美新城核心区消防站(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中“补充合同条款-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修改为:

(1)合同签订**日内且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

(2)方案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通过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15%;

(3)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 7 日内且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60%;

(4)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批准后,并按合同约定将施工审查合格版蓝图交付发包人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 7 日内且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金到位后支付至经招标人审核结算金额的100%。如财务决算报告中相应的设计费结算价小于已支付金额,中标人应在14个工作日内返还超支付的金额;

(6)上述款项的支付需待概算批复,财政资金拨付到位,由中标人开据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删除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和评审标准数据表。第1项条款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4)本项目委派招标人代表 1 人,参与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评标工作”。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为(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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