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墓管理处(徐州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处)广汇园二期墓穴石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JSHW016]
发布时间:2019-09-29打印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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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广汇园二期墓穴石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1.名称:******
2.地址:******
3.采购项目联系人:******
4.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
2.地址:******
3.采购项目联系人:******
4. 电话:******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项目
1.名称:******
2.数量:91套
3.简要规格描述:广汇园二期墓穴石材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七、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网;
③“信用江苏”网;
④“诚信徐州”网。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号)执行。
九、获取招标文件
1.开标时间前,在“******网”( 网址:******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年 10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上午 10 :30 。
2.开标时间:**年 10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上午 10 : 30 。
3.开标地点:******
十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 10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 10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上午 10: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受地点:******
4.投标文件接收人:孙逊
十二、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宋涛 联系电话:******
地址:******
******公司
一、采购人
1.名称:******
2.地址:******
3.采购项目联系人:******
4.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
2.地址:******
3.采购项目联系人:******
4. 电话:******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项目
1.名称:******
2.数量:91套
3.简要规格描述:广汇园二期墓穴石材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七、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网;
③“信用江苏”网;
④“诚信徐州”网。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号)执行。
九、获取招标文件
1.开标时间前,在“******网”( 网址:******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年 10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上午 10 :30 。
2.开标时间:**年 10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上午 10 : 30 。
3.开标地点:******
十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 10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 10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上午 10: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受地点:******
4.投标文件接收人:孙逊
十二、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宋涛 联系电话:******
地址:******
******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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