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31036号】叶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管道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打印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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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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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院中央空调管道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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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 | |||||||||||||||
3、采购方式:****** | |||||||||||||||
4、预算金额:******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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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建设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合格。 5.4工期:******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4.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4.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4.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②、投标单位须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 |||||||||||||||
3.方式:****** 链接地址:******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年**月**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年**月**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 (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 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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