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三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需求公示
公告内容
******公司受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三批)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三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金消采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李渔东路23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先生05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洪妍 ******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公司拟就“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三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范围:******
(1)公开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2.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
(2)意见递交方式:************公司(金华八一北街**号汇金国际商务公寓1705 室);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hongyan.gyl@chinaccs.cn(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公司
(4)联系人:******洪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hongyan.gyl@chinaccs.cn。
4.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5)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处理。
5.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年**月**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寄至******公司(金华八一北街**号汇金国际商务公寓1705 室)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可以先邮件发送,再将原件寄达)。
6.附件信息:征求意稿公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6日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征求意见公告展示的开标时间为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42.9330万元(人民币)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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