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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本级公办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4-06-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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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号15层**室 2,588,520.00元 99.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南平市本级公办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

货物类(******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 室内照明灯具 中小学校教室近视防控护眼灯 海德信 改造工程以《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 36876)和《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等为基本依据,同时遵照《福建省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执行。对660间市本级公办中小学校教室进行照明改造,落实教室采光和照明要求,切实改善学生用眼环境,助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需满足的要求: 供应商在样板间教室安装调试,同时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本项目技术指引对产品和现场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备案后,方可铺开施工改造,并于**月底前100%完工。 660 3,922.0000 2,588,52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翁昌光
评审专家: 张泽泉 郑宝铖 黄建宏 潘伯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以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按1.5%,***-***万元的按1.1%以上累计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按以上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平市本级公办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3.247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号商务写字楼**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女士

电话:************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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