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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校西路(江阳路-横四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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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水校西路(江阳路-横四路)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水校西路(江阳路-横四路)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心-国企采购” 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5327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VCCGDL-**号

2)项目名称:******水校西路(江阳路-横四路)工程设计

3)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处理。

5)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市政类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月内任意一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及获取时间:******202536日至2025313日,每日上午8:30至 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公司扬州市维扬路106-**号**楼1910)获取,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公司开标室1920扬州市维扬路106-**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处理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心-国企采购”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5、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司

 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项目联系人:******陈磊   

 话:******

******公司

202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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