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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索县产业园区附属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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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索县产业园区附属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索县产业园区附属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厕所三座,建筑面积约215平方米,园区内环境整治工程约5.5万平方米,人行步道约2000平方米,硬化约160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的设计方案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

001那曲市索县产业园区附属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索县产业园区附属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3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 ,承担过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 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5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年、**年、**年或**年、**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承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 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处理。

3.8 投标人须按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且企业信息可查询。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索县产业园区附属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获取时间:**********-**-** **:**   --    ****-**-** **:**,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网登录,网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那曲市索县产业园区附属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10:2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网(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那曲市索县产业园区附属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 ****-**-** **:**:**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超过规定时间(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如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中心**年**月**日下发的《******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5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7.******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号)的规定要求。

7.******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号)的规定要求。

八、监督部门

******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索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索县索河北路1附**号

联 系 人: 梁文昭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拉萨市日月湖水景花园小区北区六排四号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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