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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新建学生公寓C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2025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2025-03-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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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院临安校区新建学生公寓C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院    
采购项目名称 ******院临安校区新建学生公寓C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元) 727800.00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不面向中小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临安校区新建学生公寓C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数量/单位:******1 
预算金额(元):727800.00 

采购目录:C******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期间因上级部门或其他政策原因一并纳入实施改造的内容均由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相应的咨询、监管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建设管理、预算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审核、招标代理和最终项目综合验收及归档。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①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预定目标。
②对质量负责,发生质量事故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和具体责任,******处理方案的实施。
③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分项分部的验收,包括隐蔽工程和各类材料的验收。
④其他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1)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驻场时间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常驻人员的执勤情况由业主进行考核,每少一天罚500元/人;(2)驻场人员须做好每日现场监督(跟踪审计)工作,及时做好工作日志,并按时向采购人内审部门递交驻场工作半年报等相关资料;(3)在本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前,不得更换驻场人员;(4)团队人员(除常驻人员外)在接到业主通知后需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含节假日),******处理项目约定范围内服务内容; 协助采购人对项目实施阶段质量控制、工期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控制进行管理,组织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乙方等各方在施工工程中存在问题(例如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更换材料导致造价变更),协调没有合同关系的第三方(例城管、交警);;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省发改委综合验收和财政决算审计完成止。


      
联系人 王世坤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院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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