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牵引设备、红外热疗仪、煎药机、特定电磁波治疗仪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内容
为规范采购管理,******院对牵引设备、红外热疗仪、煎药机、特定电磁波治疗仪购置项目进行比选,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交货期:签订合同**日内
(4)预算金额:******
(5)项目概况:******
三、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比选申请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的相应供货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网”、“信用中国”网站、“******网”无行贿犯罪和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年度或**年度审计报告;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资质证书。(以上所有材料需携带原件备查,******公司公章胶装成册)。
五、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4:**-**:30)
2、地点:******
六、比选时间及比选地点:******
1、时间:**年**月**日 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地 址:******
联 系 人:*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