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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龙川县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批)3个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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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龙川县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批)3个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公司(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17.3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元)

1

龙川县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批)3个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1项

1734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暨缺陷责任期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

2)《******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号)

3)《******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号)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根据财库〔2022〕**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处理。(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或以上资质;(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5)供应商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并通过终审;(******网页截图);(6)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供应商未被列入“******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处于“******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至投标(响应)******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站查询结果为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资质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近半年来任意1个月(不含公告发布当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报名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备注:

①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料的确认。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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