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航务管理处淮安航务中心淮安航道站淮安航政大队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淮安航道站淮安航政大队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A**楼)南四楼获取招标文件,于**年**月20日北京时间14:30前******处老楼**楼招采开标室(地址:******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淮采磋(2025)JSZHGC(X)003
2、项目名称:******
3、最高限价:51万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淮安航道站淮安航政大队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第三方的协调)。
5、工期:******8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年**月5日至**年**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或者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地址:******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报名合格后,会通知供应商缴费,缴费完成后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20日北京时间14: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时间:**年**月20日北京时间14:30
3、开标地点:************处老楼**楼招采开标室(地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20日北京时间14:00;
2、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20日北京时间14:3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年**月20日北京时间14:30;
4、地点:************处老楼**楼招采开标室(地址:******。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本公告在******网(www.ccgp.gov.cn)发布,敬请留意。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监督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