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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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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兆大厦**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127.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及管理,保障干部职工日常三餐伙食供应,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包括一日三餐菜肴的搭配与菜品烹饪制作加工、厨房设施保管使用、食堂人员管理、物资食材保管,环境卫生清扫等。具体服务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服务的相关规定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达到相关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服务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地址

 

承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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