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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旅游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08-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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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张家界旅游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局 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 张家界旅游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旅游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永定财采计[2021]-119

委托代理编号:******JFZB****-***

项目交易编号:******ZCJY****-***

3. 采购项目预算:116.6720 万元

4.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详见谈判文件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号(**楼301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线下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0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

包号 包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获取方式:******1.******网,进入本项目公告,******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2.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8.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竞争性谈判评审室一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9. 其他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号(**楼3013),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三、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四、公告期限: 1、******网、******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五、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厅关于印发<******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局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

联系人:*******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号(**楼3013)

联系人:******李冀

邮编:427000

电 话:******

传真:******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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