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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本级及南昌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2-2024年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项目(招标编号:NCZFCG2021-0002)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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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更正说明:该项目于******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号**室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1416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NCZFCG****-**** 

项目名称:******2022-**年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项目

协议供应范围:****** 

项目名称

保险范围

协议供货有效期

服务对象

江西省本级及南昌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2-**年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保险项目

1、商业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按实际价值投保)、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每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车上每座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纳入定点保险范围,但按交强险优惠幅度执行。

中标公告之日起**年**月**日止

江西省本级及南昌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注:以上四项为政府采购必须投保险种,其他险种由投保单位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投保。折扣率与上述必保险种相同。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公司保险机构。

2)******网点(******局批复成立分设机构的筹建通知),能满足和方便省本级和市内各级公务用车的投保。(市本级及各县区分设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机构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列表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1214日至**年1224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9:00~11:30,14:00~16:30时(北京时间) ;

地点:********号**室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线下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1416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号)**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网址:******如未办理,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3、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原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局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心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号**室

电子函件:nczfcg2021@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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