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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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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项目名称)******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洪投审**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为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计容建筑面积74060.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0963.21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为75.25米,最大跨度为14.4米,最大层数20层,拟建1栋20层宿舍楼,1栋5层教学楼,1栋1层门卫室、1栋1层钟楼,1层地下室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2.5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37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日,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3个月,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

本项目工期计划如下: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

计划完工时间:**年**月**日;

计划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防雷接地、人防(如有)、幕墙、钢结构、电梯、基坑

支护、室外配套工程、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1

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他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注:本项目绿色建筑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一星级标准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3.2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3.3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网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

财政投资项目必选条款(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2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网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09时30分。

投标会时间:**年**月**日09时30分,地点:******

5.2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3

******网(http://zbtb.gd.gov.cn/)及/(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处,******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投标保证金

7.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

银行电子保函;

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公司;

电话:******

地址:******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局。

联系电话:******

地址:******

8.2其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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